在我国电子废品回收仍处在粗放型混乱的情况,绝大多数废料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全是由个人股民回收,并由小型加工厂开展简易的拆卸和生产加工。在这类外行的拆卸和生产过程中,不但一部分珍贵資源未获得充足回收,并且造成了很多二次废弃物和空气污染物。这种二次废弃物和空气污染物常与生活垃圾处理混和后垃圾填埋或焚烧处理,从而对水、土壤层和气体造成严重威胁。 依据国家商务部数据统计,截止2016年底,在我国废料家用电器电子设备解决公司总数做到109家。殊不知,许多靠谱的电子垃圾解决公司因没法回收到可保持公司一切正常生产能力的电子废品,无法得到良好发展趋势。 归根结底,一方面,在我国在电子废品回收解决层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未创建合理完善的回收体系管理及规章制度,比如责任主体不确立、管理方案可执行性不强;另一方面,群众的电子废品回收观念基础薄弱、社会发展正确对待不到位,造成电子废品没法集中化回收。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将报废新能源汽车车辆识别代号及动力蓄电池编码、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录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系统。 也就是说,允许特定企业对“五大总成”进行维护和翻新,在达到一定的国家标准后,允许这些“再造件”正规地进入零配件市场。同时,为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还建立了相关查询和管理系统。 有出有进,有源可溯。与去年实施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相比,《实施细则》更加细化,更加完善,更具可操作性。 此项规定一出,对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的“灰色产业链”来说,无异于釜底抽薪。